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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前顯示的是 12月, 2008的文章

【baby no2】10 month and 23 days, 學走路

最近太多事情,一定要紀錄下來。 首先,先說高興的事情, 妹妹開步走了!! 6天以前 會站了 之後,竟然在一週內就開始走路!! 當然只有走了一兩步。 原本會站了以後,阿公斷言說10天之內就會開始走路了。 這小妞兒果真應驗阿公說的話,不到10天就開始走了。 未滿十一個月就走路的小朋友應該滿多的吧,我想。 (豪豪一歲一個月才開始走路ㄟ…..) 然後,另外一件事情... 我們換車了。 2008年12月20日星期六到汐止交車中心點交之後,直接開到苗栗玉清宮去求平安符放車上,然後開始我們與小黑皮的新生活。 最興奮的就是豪豪。 次興奮的是把拔。 最不興奮的應該是我,因為從此每個月要付給銀行10651,很傷荷包。 但是不換又不行,因為1992年Sentra 已經修到不行。 還有因為最近感冒,上呼吸道超級不舒服,所以不喜歡、不適應這小黑皮的味道。 打算要多拿幾顆檸檬放車上。

【baby no2】10 months and half , the moment to stand up 妹妹站起來了

週五下班回來,阿公說妹妹已經會站、大概三秒鐘然後就坐下去了。 週六外婆打電話來問,妹妹會不會站了呢? 不清楚外婆是為什麼在緊張,妹妹不滿11個月是要她去參加賽跑嗎? 可能之前讓她知道妹妹有心臟問題,她也會小小擔心妹妹的發展。 週日早上餵麵麵給妹妹吃,發現上排門牙開始冒出來了,恭喜妹妹終於不再是哈味兩齒!! 結果妹妹在我面前小站了五秒鐘、但是小腿有小小靠著躺在地上的哥哥。 後來變成前後三七步方式跨著站在棋盤上。 週日(2008.12.14)午飯在大伯家家聚,妹妹在眾目睽睽之下,站了七秒鐘。 (這位媽媽真的很計較,連站了幾秒鐘都要算。) 眾人拍拍手,妹妹很高興。然後可能累了又坐下來。 阿公警告說,不要強迫她站,不然會讓她不喜歡站。 我知道啊,反正不是有人說多爬對大腦哪個部位發展很好,以後會比較聰明嗎 妹很會爬啊(爬行速度超級無敵快),而且我不急著要她趕快站起來,她只要該有的發展不比別人慢就好,會站的時候就表示有些原本拿不到的高度的物品要開始再往高處擺,不然很危險。 重點是有看到妹妹站起來的那個時間點的興奮表情,真的很重要,那個moment,是一生只有一次的。

【baby no2】10 months and half, 開始懂事 + 練習蹲站

昨晚臨時因為有事要辦, [剛好就在乾姐公司旁邊] 就把妹妹跟豪豪寄放在乾姐家。 過了十多分鐘, 聽到豪豪叫媽媽, 看到乾姐抱著 "梨花帶雨+眼淚兩滴還掛在臉上+還在抽搐(表示剛剛哭很用力) "的妹妹, 乾姐說,妹妹剛剛找不到把拔媽媽,嚎啕大哭,乾姐跟乾姐夫不知所措,只好趕快帶過來找我們。 ... 然後,乾姐跟妹妹說要抱抱,妹妹就搖頭或者轉過頭去不理她。 小小年紀就懂得拒絕嗎? 看她搖頭的樣子真的好好玩。 ... 早上, 我抱妹妹到婆婆家要把妹妹交給婆婆的時候, 還沒放手, 妹妹就開始假哭,類似說我不要的意思。 我心裡一驚, 難道你小小年紀已經知道,等等媽咪上班去就看不到媽咪了嗎? 所謂的分離焦慮是從什麼時候開始呢? 我家妹妹已經開始有這樣子的發展。 ... 阿公說,妹妹已經開始從蹲姿變成站姿,然後沒多久就蹲下來。 我好想看啊。 好希望妹妹第一次放手站的時候,我可以留下那一刻 !

內政部規劃消費券預定明年1月18日發放/領取方式

內政部規劃 持通知單身分證印章領消費券 【中央社╱台北5日電】 消費券預定明年1月18日發放,內政部規劃,符合資格民眾持通知單、國民身分證或居留證件、印章,至戶籍所在地發放所領券;可親自領取或委託他人代領。 立法院今天三讀通過「振興經濟消費券發放特別條例」,負責執行消費券發放業務的內政部規劃,比照選舉,於全台設置1萬4401個發放所發券。 內政部官員下午受訪表示,除攜帶通知單、印章外,有戶籍民眾必須持國民身分證、無戶籍者憑居留證件領消費券,一律以身分證或居留證件領券,不能憑戶口名簿。 官員指出,若民眾未收到通知單,不知到哪個發放所領券,可電話聯絡戶籍所在地戶政機關查詢,若未持通知單可只憑身分證或居留證件領券,只是查詢名冊會多花一點時間。若未帶印章,可以簽名或蓋指印代替。 官員說,通知單已設計完成,待內政部長廖了以核定公布;通知單以戶為單位,載明戶內符合領取資格名單,並註明領取時間、地點、指定領取郵局、領取類型等。 官員表示,有四大領取類型,包括親自領取、未成年人領取、委託他人代領、至矯正機構領取。未滿20歲,一律由法定代理人代領;委託他人代領除填寫委託書蓋章外,必須持委託人身分證正本領取;受刑人或被羈押在看守所中的被告,在監獄或看守所中領取。 無戶籍居留國民,即大陸配偶及外籍配偶等,由內政部入出國及移民署規劃348個發放所處理,相關領取細節仍在研議,廖了以8日將與移民團體座談,聽取意見。 內政部規劃明年1月18日上午8時開始發券,是否於下午4時截止,將以明天模擬演練情況做為截止時間的參考。 內政部統計,在國內設有戶籍的國民,約2301萬6000餘人;取得台灣地區居留許可的無戶籍國民約1萬4000 餘人;取得台灣地區依親居留、長期居留許可的大陸地區人民,合計7萬5000餘人;外國人為國內設有戶籍國民的配偶,取得居留許可者,約6萬7000餘人;香港澳門居民為台灣地區人民的配偶,取得居留許可者,有741人,這些都是消費券發放對象。 立法院通過消費券發放特別條例,並通過附帶決議,只要在明年3月31日前出生並辦妥出生登記者,得領取消費券,內政部預估,這部分約5萬人。 官員說,待消費券特別條例生效後,內政部會發布消費券發放辦法,並以條例生效日當天做為發放名冊造冊基準日。 內政部規劃,明年1月18日發放消費券,若來不及領取者,待內政部整理名冊後,明年元宵節過後再向指定的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