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Want to Build Mobile Website - 1. Markup

The Mobile Web Dev Wears Juicy Couture: So You Want to Build Mobile Website - 1. Markup 。original written by Tomomi (sorry I've shorten her topic as my forward title) 。about creating a mobile website 。mobile developer reference ITems 。內容摘要 XHTML-MP XHTML Mobile Profile WML Wireless Markup Language. HDML Handheld Device Markup Language CHTML MML Mobile Markup Language etc.

10 Things I Learned at Mobile 2.0

10 Things I Learned at Mobile 2.0 1. Mobile 2.0 = The Web 2. The mobile web browser is the next killer app (Mozilla Minimo) 3. Mobile Web Applications are the future 4. AJAX is the next frontier 5. Javascript kills battery life 6. The Mobile User Experience Sucks/Rules/Is Hot! 7. Mobile Widgets are the next big thing 8. The Carrier is the new "C" word 9. People abuse the Podium 10. We are creators not consumers 參考資料來源: http://webchicksf.blogspot.com/2006/11/10-things-brian-learned-at-mobile-20.html ==== april's note===== 其實 10 Things I Learned at Mobile 2.0 已經出現很久、去 google 找找就會發現到處都是。 其中 AJAX 已在 web 2.0 佔據重要角色,而 google、yahoo已開始發展好用的手機 java API如 gmail、google map、Yahoo!GO, opera、ucweb 也相繼提供好用瀏覽器。 看了很多mobile service 發現自己很汗顏,原來mobile世界已經戰國時代百家爭鳴很久了。 在台灣電信業者甘願降低手機上網費率之前,我們必須先讓自己準備好才行。

馬克斯的照片被公務機關[盜用] 事件感想

馬克斯 :: 夢遊仙境: [盜用] 大地畫布 縱谷花海行 vs 我的金針花作品 馬克斯的作品被朋友A通知,連同朋友A跟馬克斯的照片一起被修改、未經告知的情況下用在 這個農委會網站 上面。 諷刺的是,政府不是在宣導說要保護智財權嗎? 起頭「盜用」別人作品,可以正當的大喊說要反盜用? 想到最近的 南投某花展文宣品 「引用」北海道花海照片來當作南投花海照片的事件一樣,這些人領公家飯、吃我們納稅人的錢,果真要正大光明的來騙我們納稅人嗎? 被揭穿以後,說經費不足的種種藉口,都是不負責任的說法。這時候就應該要學習日本人切腹自殺的精神(沒叫你切腹喔),某某主管應該帶頭鞠躬下台。 馬克斯是個很愛攝影的人,只要是愛攝影的人都希望能夠跟大家分享照片,但假如不被尊重、沒被告知的情況下被引用照片,不管多麼有修養的人都會不高興。 希望這些吃公家飯的人可以正視這種問題。 不到一個月之內發生兩次公務員不尊重智財權的(真實)事件,非常有趣並且引人注目。

【BLOGGER】怎麼會有部落客黑名單

部落客黑名單原本放在我的notebook Menu 上面已經快一個月了,自己覺得很礙眼就拿掉另寫這篇文。 ---------- 部落客黑名單 No.1 -- 曾經偷用別人照片的blog: http://tw.myblog.yahoo.com/yuangela64-princess/ 被發現而且被原作者抗議以後,這個姑娘才趕快把照片刪掉,算是有良心的。 部落客黑名單 No.2 -- 被抓包的愛抄愛改寫別人技術文章的BLOG: http://tw.myblog.yahoo.com/jw!aVNgmUmTBQQUXH46jFqqPsZdB2gMGjDo/ 被發現並且被 原作者 抗議以後,還信誓旦旦的說自己只是剛好寫出相類似的文章,不願意承認自己抄襲。 ---------- 感想: 奉勸各位很愛分享網文的BLOGGER如果不想被大家列入黑名單OR不想被誤會侵犯智財權的人,請仔細看蔡老師這篇 http://taiwan.chtsai.org/copyright/ 。 節錄蔡老師的文,如下: 「 網路上的轉載,我一律不同意也不授權,請勿來信詢問或請求。我當然歡迎您和親友分享我的文章,但建議您用「網摘」的形式分享。基本的作法是這樣的: * 用自己的話寫一小段介紹。 * 引述文章中您覺得比較關鍵的一段話。幾句就好,不要太長。 * 最後再附上原文的標題及網址,直接在標題加上超連結更好。 」 這樣夠簡單吧。希望大家blogger 都很愉快!!

【網路大事件】web 2.0 的反撲

最近趕報告LAG很久,包括「淡江體育館」、「 DIGG史上最大網路暴亂 」(個人認為暴動比較貼切) 到今天才慢慢的把資訊補回來 關於淡江的事情就是警惕大家,不想給人家看的照片就不要放到網路上了吧。有鎖跟沒鎖一樣。 關於 「DIGG史上最大網路暴亂」事件,看看這篇 web 2.0 的反撲 by 朱學恆 ( http://blogs.myoops.org/htsrv/trackback.php/59 ) 即可了解。 感想:鄉民不好惹。網民也是 不好惹 。 ......... update後續發展 : 再談多數暴力 從 09 F9 11 02 9D 74 E3 5B D8 41 56 C5 63 56 88 C0 引發的 Digg 暴動到 Save Net Radio

LABEL in BLOGGER

有網友留言問我LABEL要怎麼使用。 ( 抱歉,現在才看到 ) 首先,請先確定你也跟我一樣正在使用 blogger 新版 (就是2007年1月中以前還自稱blogger in beta的,目前叫做www.blogger.com,管理介面入口已經設定在www2.blogger.com) 對於跟我同樣懶惰的朋友,你就乖乖的用blogger 本身提供的標籤就好。 (中文版叫做標籤,英文版叫做LABEL,不論新增文章還是修改文章都可以用) 我想,使用blogger 預設的 Label 功能不太需要教學;因此,猜測這位網友應該是想了解進階的LABEL功能。 進階的LABEL該怎麼用? 請看MUSE的分享: http://metamuse.blogspot.com/2006/11/read-more-archive.html 裡面提到怎樣寫read more, label cloud....等等, 也可以看irene分享: http://www.irenepage.idv.tw/mt/2006/11/_blogger_in_beta.html 裡面有提到read more, label cloud,怎樣去改寫你的範本等等。 注意,改寫範本以前要先備份啊。 ...... 問題一:我幹麻不用 read more ? 因為我搬家的時候覺得read more (blogger繼續閱讀) 造成很大困擾,所以我不用了。 問題二:我幹麻不用 label cloud ? 未來的某天可能會用到吧!! 現在不想用。 末:多去讀 MUSE 關於blogger的文章,可以增加 BLOGGER 功力。

how to switch to the new blogger

進入你的BLOGGER管理介面的 右上角,就是你的個人profile編輯區域, 找到 「變更語言」之類的,改成english。 (變成英文介面了吧) 然後回來你的dashboard, 將將!!! switch畫面現身。 其實blogger beta 改new blogger以後,switch功能應該早已ready只是中文版看不到。 而且,無法把舊版blogger轉到已經有blog的google帳號,所以預備要轉入的google帳號要確定裡面還沒有建立任何blogger的blog,你的switch才可以成功。 ....... 另,我懷疑舊轉新的時候,blogger會去偵測(比對新舊版)dashboard的語言版本,也可能成為switch失敗的因素之一。 有人若有TRY出來記得要分享給大家了解。

blogger needs to know **部落客必讀**

蔡老師寫的 taiwan 2.0 防禦性寫作 常常blog的人啊,一定要去仔細閱讀這篇喔。 原文網址:http://taiwan.chtsai.org/2006/11/10/fangyuxing_xiezuo/ (因為蔡老師說不可任意轉載所以就不節錄了.XD)

大家都愛無名小站?(by Lucifer Chu)

最近網路上面很多撻伐無名的文。 個人覺得下列這一篇寫的最讓人痛心。 個人還是認為,IT人不應該把技術產品擁兵自重,應該是要回歸「一切從基本做起」的精神。 技術好不算好,笑貧不笑娼也很詭異,希望你我同為IT者,引以為戒。 ----------- 大家都愛無名小站? 「無名小站告訴我們什麼?」 【經濟日報/社論】 最近雅虎奇摩以大約7億多元併購無名小站,這個行動等於是為這兩周我們所強調的,我國有創業後把企業出售的利基,提供最好的例證。無名小站是幾位交通大學學生在1999年成立,提供電子布告欄(BBS)服務,由於界面簡單好用,吸引許多人上線。他們在2004年推出個人相簿服務,2005年成立無名小站服務公司,正式走向商業營運。目前有員工40人,而實收資本額才3,280萬元,卻能以7億多元被併購,可見創新創業可以有很高的價值。.......【 原文請見原網頁 】 大家都愛但我不愛.... 這位經濟日報的主筆恐怕對於所謂的創業道德與倫理有很大的錯誤認知。當然,或者是他所謂的創業就是不擇手段,那這篇文章就還算很有道理。 今天參加了教育部的一個會議,這個會議管的就是無名小站「創業」最大的優勢來源TANET。而偏巧我剛好是委員之一,偏巧我上次開會的時候就提過這個「學生利用公部門資源創業的合法與規範問題」,所以這次有排定要針對這個議題作討論。 討論內容姑且不提,無名小站創業前到賣出中間所發生的眾多問題也懶得多打。我就說明一下我為了這個主題所做的研究好了。 國際間同樣在學校創業的案例多的是,就以麻省理工學生與教授所開的Akamai為例好了。網路用的久一點的人大概都知道Akamai是為了解決網路流量、頻寬和使用者人數之間的不平均所創立的公司。有興趣的人自己可以去查他們的故事。我也跟MIT CORPORATION的負責人Dana Mead碰過面,MIT在創業和相關的技轉流程上堪稱全世界最完善,最值得參考的。 重點是什麼?重點是這家公司的服務在商業化之前都僅是找學生和教授在公餘時間參與,就跟無名小站一樣。但一旦他們決定要商業化之後,馬上跟麻省理工簽訂技術轉移合約,以股份換取麻省理工授權其使用校園資源所開發出來的技術與理論;然後再搬出校園,成立公司,募集資金、使用外面廠商所提供的主機與頻寬。 Akamai的市值曾經一度超過三百五十億美金,麻省理工因此大賺一筆。提供資源的單位獲得合理的股份和報...

開始了 beta in blogger

終於把我的notebook完整搬到beta in blogger。 可是沒有把另外兩個也一起搬來,因為太花時間了。 Switch 的方式還是無法work,原本會出現switch的icon現在也看不到了。 或許寄過去的email他們有收到,所以才會把switch icon關掉。 搬完以後,感覺好累。繼續閱讀的語法也跟以前不一樣喔。 其實在還沒開始研究beta這邊的繼續閱讀的語法以前我就有了不想繼續使用的念頭。現在這種念頭更加強烈。 標籤加上去以後就發現原來我的List跟 hbrk55 實在有的拚。 (我沒有說我跟Doctor是同種人唷 XD,複雜....) 新版的template空間多很多,也是我想要搬過來的主因。

給遇到眼高手低的同事的IT人

http://www.wretch.cc/blog/phopicking&article_id=7093349 超級好看,有上下篇喔。 引用 http://www.wretch.cc/blog/trackback.php?blog_id=phopicking&article_id=7093349 我很幸福週遭沒有這麼眼高手低的人。 有些症頭卻可以從某人身上可以看到。 有些搞不好就是別人在我身上看到的。 總之,看看別人、想想自己。

april notebook 遷移中

最近 著手手動方式把april notebook 一篇一篇遷移到beta版上面,進度緩慢。 因為最近不知道為什麼,失去熬夜能力 只要超過12點就會很自然的陷入昏睡狀態 只有一、兩次例外(K萬花筒之星20-26的時候) 目前進度還不到一半,昨晚剪貼到2005年的11月,就哄小孩睡覺自己也睡了。 加油加油!! 我希望可以早日把beta blogger樣貌的april notebook 呈現出來。(因為我自己滿愛那個新版型)

splashr.com having fun with Flickr User

首先在flickr設好你自己unique的tag,然後 進入 http://splashr.com/ 依照畫面上面指示輸入該輸入的資料以後,尤其是正確的tag 跟 flickr 帳號: 就可以做出美美的相框跟展場, 可以新開視窗 My Photo in splashr 也可以有iframe的選擇 (iframe 目前在blogger上面不支援、秀不出來) 我認為 splashr 很符合 web 2.0 精神的線上影像處理工具。

大騙局

脊椎外科的執業心事 What I mind as a spine surgeon.: 大騙局 罵到我了。 但是我也是陷入騙局的一員,因為我有回學校唸書。 是該orz ?

適用 windows media player 的blogger 語法

本文提及的語法適用 windows media player 可以讀取的檔案,絕對路徑就是影音檔案放置的完整路徑, 例如 http://zxx.aaa.com/xxx/xxx/123.wmv /* - - 播放影音 語法開始 - - */ < OBJECT ID = "msplayer" WIDTH=320 HEIGHT=309 CLASSID="CLSID:6BF52A52-394A-11d3-B153-00C04F79FAA6" CODEBASE = "http://www.microsoft.com/ntserver/netshow/ download/en/nsmp2inf.cab#Version=5,1,51,415" STANDBY = "Loading Microsoft Windows Media Player components..." TYPE="application/x-oleobject" > < PARAM NAME="URL" VALUE="(你的影音檔案的絕對路徑)/Jxxx01.wmv" > < PARAM NAME="ShowControls" VALUE="True" > < PARAM NAME="AutoRewind" VALUE="False" > < PARAM NAME="AutoStart" VALUE="False" > < PARAM NAME="ShowStatusBar" VALUE="True" > < embed src="(你的影音檔案的絕對路徑)/Jxxx01.wmv" type="application/x-oleobject" width="320" height="309"...

有人誤會blogger.com

有人誤會blogger.com 有過濾 google不良評論的嫌疑 結果終於真相大白 ----> 是中英文夾雜長標題的問題 我喜歡看到這樣子的結果 ^+++++^ 畢竟如果blogger 真有做此令人不悅的事情 我們在此分享的心情也都會受到影響 @@前因 http://metamuse.blogspot.com/2006/02/blog-post_13.html ======== FWD Start ========== 與其操控你的言行,不如操控平台? - Posted by Muser @ Monday, February 13, 2006 ver 2.0 相信這幾天有看我網站的人都發現了一件怪事,有一篇被不少網友 TAG 起來的文章莫名其妙的消失了,現在就將我所有整理的內容與大家報告, Blogger.com 背後到底做了些什麼事情是我感到有疑問的。但是在真相大白之前,希望各位也別窮猜或是在自己 Blog 上發文幹譙了。沒有任何真正答案之前,暫時我還不希望這真的是言論限制的開始(台灣應該不在範圍內吧?),我還是願意相信這可能是系統有某種背後的原因或臭蟲,然後我還想多實驗幾種不同的組合,這才符合本館精神,如果找出個 BUG 也是美事一樁啊!XD ======== FWD End ========== @@後果 http://metamuse.blogspot.com/2006/02/blog-post_113991062933424339.html ======== FWD Start ========== 應該是中英文夾雜長標題的問題,真是對不起。 - Posted by Muser @ Tuesday, February 14, 2006 在與其操控你的言行,不如操控平台?這篇一開頭我就說明了我的立場:「真相大白之前,希望各位也別窮猜或是在自己 Blog 上發文幹譙了。沒有任何真正答案之前,暫時我還不希望這真的是言論限制的開始(台灣應該不在範圍內吧?),我還是願意相信這可能是系統有某種背後的原因或臭蟲,然後我還想多實驗幾種不同的組合,這才符合本館精神,如果找出個 BUG 也是美事一樁啊!XD」 我不知道有多少人看到?@_@ ======== FWD End ========== 以上只是摘要 想要看的人自己去上述網址看看 或者去google搜尋關鍵字...

Quicktime 7 with .MOV

如果想要分享的影音檔是點MOV,通常都需要在你的網頁上建議你的讀者下載Quicktime 才能夠觀賞你所分享的MOV檔, 當然如果讀者已經有安裝的話,那就可以直接播放你的點MOV檔。 目前最新版本是 Quicktime 7 /* ************ Quicktime 播放 MOV 線上測試 開始 ************ */ /* ************ Quicktime 播放 MOV 線上測試 結束 ************ */ 以上使用 Quicktime 7 on Win XP sp2 , 一切看來正常運作。 /* ~~~~~~~~ Quicktime 播放 MOV 線上測試 sample source code 開始 ~~~~~~~~ */ <OBJECT CLASSID = 'clsid:02BF25D5-8C17-4B23-BC80-D3488ABDDC6B' CODEBASE ='http://www.apple.com/qtactivex/qtplugin.cab' width='寬度' height='高度' > < param name='controller' value='true'> < param name='src' value='.mov檔案位置'> < PARAM name='AUTOPLAY' VALUE='true'> < PARAM name='BGCOLOR' VALUE='000000'> < PARAM name=kioskmode value='true'> < PARAM name=cache value='true'> < PARAM name='CONTROLLER' VALUE='true'> < PARAM name='TYPE' VALUE='video/quicktime...

BLOGGER 繼續閱讀的寫法

@@ 此篇僅適用舊版BLOGGER,不適用blogger in beta(2007起就稱為與google calendar, gmail 帳號整合的新版blogger)。 首先感謝 Dr. hbrk55 ,激發我寫下這個或許很多人已經會用的BLOGGER語法,也幫我自己恢復記憶。 想要把你的文章自動變成有摘要然後CLICK繼續閱讀即可擴充瀏覽全文的語法,請參詳以下說明。 ------------------------------------------------- [步驟一的前面] 先備份你的BLOGGER設定範本的目前版本 (可以用剪貼方式把目前範本存成文字檔OR .html)。 [步驟一] 在範本的STYLE 這一段落裡面加入 MainOrArchivePage 以及 ItemPage 的tag。 <style> /*.....繼續閱讀的語法開始..........*/ <MainOrArchivePage> span.fullpost {display:none;} </MainOrArchivePage> <ItemPage> span.fullpost {display:inline;} </ItemPage> /*.....繼續閱讀的語法結束..........*/ </style> [步驟二] 找到div post-body + BlogItemBody的這一段落,改寫成下列樣式,其中 -->繼續閱讀 可以變成你喜歡的文字。 <div class="post-body"> <p> <$BlogItemBody$> <MainOrArchivePage> <a href="<$BlogItemPermalinkURL$>">-->繼續閱讀</a> </MainOrArchivePage> </p> </div> [步驟三] 改完你的範本以後可以預覽 OR 儲存範本變更。 (存起來以後要重新發布) [步驟四] 在你的blo...

embed語法可播放各式影音檔

/* 以下節錄自 http://topmuzik.com/modules/newbb/ viewtopic.php?topic_id=985&forum=20&post_id=15557 Topmuzik版主講解embed的文章 (上述LINK應該是連起來的,但是我故意把它斷行,因為如果不斷行就會影響blogger的template導致破版 ) */ /* ------- 文章節錄開始 ------- */ embed 影音播放語法概略介紹 embed是個很簡便的語法,可以用來播放影音檔,通常它是用來播放Windows Media Player支援的格式,但也可用來播放一些其他格式,只是要注意更多細節,本文最後再略微提一下這些其他格式,主要還是針對播放Media Player支援的格式來討論。(如WMA、WMV、ASF、MPG、AVI) 〈embed src=檔案位址〉 上面這便是embed最簡單、最簡潔的寫法,只要這樣寫便可播放影音檔了,以下再開始討論各注意事項及設定參數。 註:本文為了讓語法呈現出來,採用全形的括弧〈 〉,各位要自行寫語法時記得改回使用半形括弧 。 /* ------- 文章節錄結束 ------- */ ( 版主後面還講很多,有興趣的人可以自己去看 ) 跟上一篇所提語法比較起來,只用到embed的語法就是不需要去擔憂browser端那一頭的網友究竟喜歡用哪種media player, 而且只用到embed這個tag的語法確實簡便很多。 同樣的,這個檔案位址最好就是絕對路徑,但是如果你的文章跟檔案可以放在同一台web server 上面,那麼, 相對路徑也是可以被接受的。 (相對路徑以及絕對路徑的課程,這一堂先跳過不講) 上述文章提到 Media Player 支援的格式,目前新版(Windows Media Player 10)應該可以支援更多,因此個人認為MOV應該可以。 但是請先大膽用力嘗試看看,反正browser不會掛掉,blog也不會掛掉,頂多SHOW不出來而已。 因為手邊沒MOV,加上在.MAC上面還沒找到相關更精確的答案,所以今天先進行到這裡。 /* 這是整理出來的最理想embed 語法 */ 〈 embed src=檔案位址 width=寬度 height=高度 autostart=false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