I need to do something
@@ 這裡長草了
上週寫「公公入厝大典,身為媳婦必須到場幫忙」的理由所填寫的假單,
竟超過N天之後才被主管看到,
OMG ~~~~~~
我須負連帶責任因為放假以前沒去確認這件假單。
因為假單自己會跑去找代理人? 還是代理人記性很好一定會記得幫我簽?
或者主管永遠不會生氣?
只是體會到說不好聽的話response回到自己身上的感覺不太好。
而且,沒被記曠職已經很偷笑了。
下回我填假單,應該要記得口頭去跟主管講一聲。
很鴕鳥的以為不去觸碰就不會有問題,就跟打躲避球一樣,躲著就是會被打到,必須正面迎擊才可以獲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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