I need to do something



@@ 這裡長草了


上週寫「公公入厝大典,身為媳婦必須到場幫忙」的理由所填寫的假單,
竟超過N天之後才被主管看到,

OMG ~~~~~~


我須負連帶責任因為放假以前沒去確認這件假單。

因為假單自己會跑去找代理人? 還是代理人記性很好一定會記得幫我簽?

或者主管永遠不會生氣?

只是體會到說不好聽的話response回到自己身上的感覺不太好。

而且,沒被記曠職已經很偷笑了。


下回我填假單,應該要記得口頭去跟主管講一聲。


很鴕鳥的以為不去觸碰就不會有問題,就跟打躲避球一樣,躲著就是會被打到,必須正面迎擊才可以獲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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