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war】 faith of kindness


婆婆從我們婚前就身體不好了。

豪豪出生時,婆婆說要幫忙帶豪豪,省保母費,我們把保母費拿來請外傭。後來我們薪水開銷過大、真的沒有能力繼續請外傭了。

(除了首次申請費用以外,平均 每個月要付出兩萬零幾百元的現金,完全沒有分期與刷卡的空間)

婆家的兄弟姐妹出來說要大家一起出,但「官方說法」的外傭雇主還是我,所有行政事務還是我來管理,包含仲介手續、定期繳費等等,兄弟姐妹們就是幫忙分攤這些費用。

外傭已經請到第六年、又到了要期滿續約的時間,數個月以前仲介已經開始在跑相關流程。

外傭姊姊說,這次可不可以請仲介算便宜一點,收美金1200,而且有些費用沒有包含在內,很貴。不然就看看可不可以把體檢費、機場費用一起包在內。

仲介回覆說:沒有降價空間。我講不贏人家,請老爺出馬。

我們想幫外傭跟仲介壓低國內外仲介費 (台灣500+國外700,仲介的說詞)、周旋很久。而且每回跟我們說的內容都不太一樣。

這中間又發現了:(跟這次狀況很類似) 以前滿三年的時候,仲介似乎跟外傭多收了一筆單程機票錢。

發現這種重複收取費用的欺騙行為,我們很生氣。但當時都沒有留下證據,只有仲介自己親筆寫的價目表,說明要收六萬四是包含哪些費用。(很可惜沒有收據啊~~)

人的記憶真的有限,只有外傭自己最清楚,因為她被收了六萬四。她也覺得被仲介坑了很氣憤。

所以,善良的雇主決定要幫善良的外傭,跟仲介周旋到底。


老爺要求仲介:

把這次美金壹千兩百元的明細條列出來,白紙黑字寫清楚,做成具結書的證據,
要證明你現在要收取我們這些費用,並且這一千兩百元必須包含從我家接送到機場交通費用、來回機票、到外傭到達河內機場為止,
而行李超重的由外傭自己負責。

如果做不到具結的動作,我們就換仲介,如果仲介不肯把目前的重要文件(包含巴氏量表)還給我們,就去告她。


仲介問我們:為什麼要幫外傭?

(.......... 感覺她好像認為收取1200元沒有壓榨人家,是很正常的道理.... )

老爺對於仲介這種歧視外傭的態度很生氣,認為仲介根本沒把外傭當人看,吃人夠夠,所以一定堅持要幫外傭殺價不然就換人。

換人就是把仲介換掉,當然我們要把原本的人從那邊請過來還有其他管道,例如直聘。

傷腦筋的就是目前這個仲介已經把台灣這邊的流程跑到快要結束了,而且都已經送件到勞委會。

我們想要中途換仲介、也沒輒了。

目前就是要求她要把美金1200的明細交代清楚,絕對不讓她跟上次一樣有重複收費的狀況發生。

11/18 就要離境了,實在很傷腦筋。

老爺說,外傭幫我們很多,同住在一個屋簷下就像是家人一樣,所以要幫到底。我也是認為外傭姊姊幫我們很多,而且很把小孩當做自己的小孩一樣疼愛,所以該幫的就要幫。

如果最後真的走到直聘的地步,也許我們也可以去跑看看,當作第二專長也不錯。

當初真的很怕直聘那些程序麻煩瑣碎,現在反而有些勇氣去做了,奇怪。

...

這標題其實很難下,我們不能因為去做這些符合道義的事情,就說我們有kindness。

我是希望仲介在面對這種事件時、在幫忙外籍人士辦理這些事務時,內心可以有起碼的kindnes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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