豪比的祖母身體不適,我們兄弟姐妹妯娌們一起出錢請外傭,外傭雇主雖然掛我名字,但我只負擔1/3的費用。
很多行政事務,包括每月計算薪水、繳錢給健保局、繳就業安定金給勞委會,是我負責。
最近外傭滿三年續聘,依法需離境之後再入境、才可續聘,一切勞健保都要重新辦理。
外傭回台灣第一個週末蜂窩組織炎住院,因為健保還沒生效所以自費急診、住院。
急診、門診、住院費加起來超過兩萬。仲介公司說可以去醫院辦理健保退費。醫院根本無法受理,因為健保身分還沒恢復。醫院小姐說這位外傭沒健保身分。
打聽到的加保流程大概是這樣:
外傭入境 ---- 仲介送件給勞委會申請工作許可、約須20個工作天 ---- 有工作許可以後才可申請健保 ---- 健保身分恢復以後,還要等健保費有實際繳納紀錄之後,才可辦理自墊費用核退。
辦這個「健保自墊費用申請核退」從送件開始到收到支票為止,歷時3個月又8天。
Notice:it is a long and boring story, 沒時間不要往下看。
【故事經過】
-------------------------
Date: 2006.11.26 ~ 2006.12.6
急診、住院、門診。
-------------------------
Date: 2006.12.8
仲介建議去申請「健保自墊費用申請核退」,特地請假半天還跑錯地方。應該是去公保大樓那邊有窗口收件。仲介說可以馬上退費,騙人,核退窗口只負責收件。仲介說要雇主親自去辦理,也騙人,只要把正本跟申請書寄過去也可、不需要請假。
-------------------------
Date:2007.1.12
健保局核退窗口說沒看到健保生效的紀錄。
核退窗口的說不能退,仲介說核退的搞不清楚狀況,於是我特地寫了一封信去問健保局。
mail subject:
[外傭滿約續聘的健保退保與加保,原自動扣繳健保保費是否需要重新去辦理自動扣繳之疑問]
您好,
僱請外傭(居留證AD*******) 於2006年11月滿三年依法出境入境再續聘,於2006/11/20加入健保,
外傭於
2006/11/19 入境,
2006/11/25日就診、住院,發現無健保於是以自費身分就診,
2006/12/6 回醫院就診已具健保身分,
2006/12/8 雇主申請核退自墊醫療費用單據正本均已送核退承辦窗口,
隔1週核退窗口告知:外傭於2006/10/27退保,目前電腦尚未有加入健保紀錄。
2006/12/25 仲介公司告知外傭確已加入健保,加保日期:2006/11/20。
2007/1/4 核退窗口說必須把2006年11月份健保繳費證明FAX給她,才會辦退費。
2007/1/4 問過銀行、確定健保自動扣繳的設定還生效著。到2007/1/10為止,沒看到健保費有扣的紀錄。
現在想請教:
是否外傭屆滿三年以後,會自動退保?
是否原已設好的銀行自動扣繳健保費,雇主還要再重新辦理?
請問誰來告訴我,怎樣才可以讓這兩萬元自墊醫療費用可以順利退費??
.................(略)
--------------------------
Date:2007.1.12
投訴的EMAIL有回應了。
健保局承保組來電,搞烏龍說我的雇主投保單位代號已更新。
說1/25 可以去繳11、12月費用,然後就可以辦理核退退費,以繳費證明重新去銀行辦理新的自動轉帳。
( 這樣啊,所以還要去銀行.....orz ) 預計未來3-4月是手動繳款方式。
--------------------------
Date:2006.1.15
健保局承保組來電:我的投保單位代號沒變、還是原來那個 (YA,我不用去重辦自動轉帳了!)
(另外有個雇主名字跟我ㄧ樣)
等1月底自動轉帳扣了 2006年11、12月份健保費之後就把繳費證明FAX給核退窗口。
--------------------------
Date:2007.1.25
銀行帳戶看到健保費成功扣了兩個月的紀錄。(是2006年11、12月份健保費)
--------------------------
Date:2007.2.13
過年快到了,打電話給核退窗口問問,
她說:這案很久了,是不是已經退保,要問承保單位喔。
我說:我已經申訴過了。(她已經忘了這件事情,因為我說申訴二字才想起來)
她說:( 緊張狀 ) 那...我幫你找找看。 (然後就等、等、等、,似乎很用心的幫我找案件)你電話不要掛喔..........找到了,單據都在我這裡,那我這邊辦理就好。錢是要寄給英文名字這個人嗎? (英文名字是外傭的)
( OS:申訴這兩字,有用。 )
我說:我填申請表的時候,小姐說可以寄到雇主戶頭,因為那是雇主付錢。(其實是要還給墊錢的姑姑。)
她說:哦,這樣。那我FAX「投保單位自墊證明」給你,你要簽好、寄回來給我。
-------------------------
Date:2007.2.14
投保單位自墊證明(門診1張、住院1張)填好以後,限時掛號寄給健保局核退窗口。
-------------------------
Date:2007.2.28
阿婆問說,那個退費退了沒有?
( 好像 ......使命必達的廣告詞:貨到了沒? )
-------------------------
Date:2007.3.1
問核退窗口何時可以退費,
她說:分兩個case送審,一個已經送出,一個還沒送 (住院門診分開)。預估約一個月後。
-------------------------
Date:2007.3.15
電話問核退窗口何時可以退費,
她說,3/5 、3/6 兩案分別已過帳,再加21天就是收到支票的日期。大約就是3/26。
-------------------------
Date:2007.3.19
收到支票 ( 嗯 ~ 有 效 率 )
-------------------------
Date:2007.3.20
有1張核退金額跟我的收據影本金額對不起來,還有些項目沒有給付到,必須請教核退窗口。
-------------------------
Date:2007.3.21
跟核退窗口 one by one 討論給付項目以後確定無誤。
住院診察費:293*5天=1465 (窗口說健保規定住院診察費1天293元)
病房與護理費:(512+613)*4天=4500 (窗口說健保規定住院病房1天512元,護理費1天613元)
兩張CASE不給付金額加部份負擔總共有5911元無法給付。
兩萬醫藥費核退以後還需要負擔六千多元。
今天把事情了結吧。
算好薪水,算好還給姑姑的錢,算好全部醫藥費減去健保局退費就等於這次實際醫藥費支出。
然後薪水扣掉醫藥費,就是本月要發薪水的實際金額。
總算結案了。(支票還沒存進去 :P)
【Ending】
我跟健保沒有恩怨,但是幹麻拖欠我3個月的費用,利息誰給?
這次事件讓我體會到公務人員的辛勞,也體會到健保與勞保並非萬能。
下次若有朋友僱請的外籍人士有類似出境、入境的case,請上帝保佑他或她不要在第一個月還沒有健保的時候就生病。
不然利息沒人付的問題事小,花費時間、口舌、力氣去跟窗口周旋,不知道壞死多少腦細胞。
很多行政事務,包括每月計算薪水、繳錢給健保局、繳就業安定金給勞委會,是我負責。
最近外傭滿三年續聘,依法需離境之後再入境、才可續聘,一切勞健保都要重新辦理。
外傭回台灣第一個週末蜂窩組織炎住院,因為健保還沒生效所以自費急診、住院。
急診、門診、住院費加起來超過兩萬。仲介公司說可以去醫院辦理健保退費。醫院根本無法受理,因為健保身分還沒恢復。醫院小姐說這位外傭沒健保身分。
打聽到的加保流程大概是這樣:
外傭入境 ---- 仲介送件給勞委會申請工作許可、約須20個工作天 ---- 有工作許可以後才可申請健保 ---- 健保身分恢復以後,還要等健保費有實際繳納紀錄之後,才可辦理自墊費用核退。
辦這個「健保自墊費用申請核退」從送件開始到收到支票為止,歷時3個月又8天。
Notice:it is a long and boring story, 沒時間不要往下看。
【故事經過】
-------------------------
Date: 2006.11.26 ~ 2006.12.6
急診、住院、門診。
-------------------------
Date: 2006.12.8
仲介建議去申請「健保自墊費用申請核退」,特地請假半天還跑錯地方。應該是去公保大樓那邊有窗口收件。仲介說可以馬上退費,騙人,核退窗口只負責收件。仲介說要雇主親自去辦理,也騙人,只要把正本跟申請書寄過去也可、不需要請假。
-------------------------
Date:2007.1.12
健保局核退窗口說沒看到健保生效的紀錄。
核退窗口的說不能退,仲介說核退的搞不清楚狀況,於是我特地寫了一封信去問健保局。
mail subject:
[外傭滿約續聘的健保退保與加保,原自動扣繳健保保費是否需要重新去辦理自動扣繳之疑問]
您好,
僱請外傭(居留證AD*******) 於2006年11月滿三年依法出境入境再續聘,於2006/11/20加入健保,
外傭於
2006/11/19 入境,
2006/11/25日就診、住院,發現無健保於是以自費身分就診,
2006/12/6 回醫院就診已具健保身分,
2006/12/8 雇主申請核退自墊醫療費用單據正本均已送核退承辦窗口,
隔1週核退窗口告知:外傭於2006/10/27退保,目前電腦尚未有加入健保紀錄。
2006/12/25 仲介公司告知外傭確已加入健保,加保日期:2006/11/20。
2007/1/4 核退窗口說必須把2006年11月份健保繳費證明FAX給她,才會辦退費。
2007/1/4 問過銀行、確定健保自動扣繳的設定還生效著。到2007/1/10為止,沒看到健保費有扣的紀錄。
現在想請教:
是否外傭屆滿三年以後,會自動退保?
是否原已設好的銀行自動扣繳健保費,雇主還要再重新辦理?
請問誰來告訴我,怎樣才可以讓這兩萬元自墊醫療費用可以順利退費??
.................(略)
--------------------------
Date:2007.1.12
投訴的EMAIL有回應了。
健保局承保組來電,搞烏龍說我的雇主投保單位代號已更新。
說1/25 可以去繳11、12月費用,然後就可以辦理核退退費,以繳費證明重新去銀行辦理新的自動轉帳。
( 這樣啊,所以還要去銀行.....orz ) 預計未來3-4月是手動繳款方式。
--------------------------
Date:2006.1.15
健保局承保組來電:我的投保單位代號沒變、還是原來那個 (YA,我不用去重辦自動轉帳了!)
(另外有個雇主名字跟我ㄧ樣)
等1月底自動轉帳扣了 2006年11、12月份健保費之後就把繳費證明FAX給核退窗口。
--------------------------
Date:2007.1.25
銀行帳戶看到健保費成功扣了兩個月的紀錄。(是2006年11、12月份健保費)
--------------------------
Date:2007.2.13
過年快到了,打電話給核退窗口問問,
她說:這案很久了,是不是已經退保,要問承保單位喔。
我說:我已經申訴過了。(她已經忘了這件事情,因為我說申訴二字才想起來)
她說:( 緊張狀 ) 那...我幫你找找看。 (然後就等、等、等、,似乎很用心的幫我找案件)你電話不要掛喔..........找到了,單據都在我這裡,那我這邊辦理就好。錢是要寄給英文名字這個人嗎? (英文名字是外傭的)
( OS:申訴這兩字,有用。 )
我說:我填申請表的時候,小姐說可以寄到雇主戶頭,因為那是雇主付錢。(其實是要還給墊錢的姑姑。)
她說:哦,這樣。那我FAX「投保單位自墊證明」給你,你要簽好、寄回來給我。
-------------------------
Date:2007.2.14
投保單位自墊證明(門診1張、住院1張)填好以後,限時掛號寄給健保局核退窗口。
-------------------------
Date:2007.2.28
阿婆問說,那個退費退了沒有?
( 好像 ......使命必達的廣告詞:貨到了沒? )
-------------------------
Date:2007.3.1
問核退窗口何時可以退費,
她說:分兩個case送審,一個已經送出,一個還沒送 (住院門診分開)。預估約一個月後。
-------------------------
Date:2007.3.15
電話問核退窗口何時可以退費,
她說,3/5 、3/6 兩案分別已過帳,再加21天就是收到支票的日期。大約就是3/26。
-------------------------
Date:2007.3.19
收到支票 ( 嗯 ~ 有 效 率 )
-------------------------
Date:2007.3.20
有1張核退金額跟我的收據影本金額對不起來,還有些項目沒有給付到,必須請教核退窗口。
-------------------------
Date:2007.3.21
跟核退窗口 one by one 討論給付項目以後確定無誤。
住院診察費:293*5天=1465 (窗口說健保規定住院診察費1天293元)
病房與護理費:(512+613)*4天=4500 (窗口說健保規定住院病房1天512元,護理費1天613元)
兩張CASE不給付金額加部份負擔總共有5911元無法給付。
兩萬醫藥費核退以後還需要負擔六千多元。
今天把事情了結吧。
算好薪水,算好還給姑姑的錢,算好全部醫藥費減去健保局退費就等於這次實際醫藥費支出。
然後薪水扣掉醫藥費,就是本月要發薪水的實際金額。
總算結案了。(支票還沒存進去 :P)
【Ending】
我跟健保沒有恩怨,但是幹麻拖欠我3個月的費用,利息誰給?
這次事件讓我體會到公務人員的辛勞,也體會到健保與勞保並非萬能。
下次若有朋友僱請的外籍人士有類似出境、入境的case,請上帝保佑他或她不要在第一個月還沒有健保的時候就生病。
不然利息沒人付的問題事小,花費時間、口舌、力氣去跟窗口周旋,不知道壞死多少腦細胞。
留言